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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南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被罚40万元 当事人被警告

2022-09-05 15:30:10 来源:中宏网重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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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宏网重庆9月5日电 从重庆银保监局获悉,近日,重庆南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因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被罚款40万元,当事人杨绪被警告。

  据渝银保监罚决字〔2022〕39号信息显示,重庆南岸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为陈庆琼,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(案由)为: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导致最终形成风险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、第四十八条,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:对机构罚款40万元,对杨绪给予警告。

编辑:华官林
审核:吴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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